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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安全委員會-輻射防護測驗報名暨應考人資料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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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第1次操作人員輻射安全證書測驗

※重要訊息※

 

報名日期:民國111214日起至34日截止

 

 

測驗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民國1110430日(星期六)下午130分起。

(二)地點:

台北試區:考試院國家考場(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1段72號)

高雄試區:高雄市立新興高級中學(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18號)

 

 

報考資格:

 

(一)曾接受經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認可之輻射防護訓練業務機構,依輻射防護服務相關業務管理辦法附表二規定辦理總時數達36小時以上之訓練者。

(二)曾修習國內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取得輻射安全、保健物理、放射物理、輻射生物、輻射度量、輻射劑量、輻射屏蔽、醫學物理、放射性廢棄物與處理、放射化學、環境輻射、同步輻射、核工原理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有關輻射防護相關課程達4學分以上者。

(三)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前,曾參加由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認可或委託辦理之游離輻射防護講習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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