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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安全委員會-輻射防護測驗報名暨應考人資料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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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最新防疫政策,111年度第2次「輻射防護專業測驗」及「操作人員輻射安全證書測驗」,相關防疫措施公告

發布日期: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訂於10月22日,舉行111年度第2次「輻射防護專業測驗」及「操作人員輻射安全證書測驗」,為兼顧應考人應試權益及健康,本測驗參考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CECC)最新防疫政策,已妥善規劃各項防疫作為,包括場地消毒、工作人員施打疫苗、降低教室應考人數、設置防疫專用試場等,籲請應考人共同落實以下各項防疫措施,降低感染風險。

一、應考人於測驗當日屬下列身分者,不得應試,得申請退費
  1. 確診且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指定處所隔離或居家照護者(7+7之前7)
  2. 為指揮中心發布之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之:
    • 居家或集中隔離者(3+4之「3」)
    • 自主防疫(3+4之「4」或0+7之「7」)之2日內快篩陽性者
  3. 應試期間,應考人若接獲前開任一情形通知者,應務必立即告知監試人員即時處理,且不得繼續應試,可申請退費。
二、應考人於測驗當日屬下列身分者,請事先主動聯繫測驗中心或本會,以利安排專用試場應試;若選擇不應試者,得於退費申請書敘明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本會予以退費:
  1. 自主健康管理者(確診者7+7之後7)
  2. 自主防疫者(3+4之「4」或0+7之「7」) 
三、考量疫情嚴峻,當日應試前或應試期間,若有身體不適或發燒者,建議取消應試,於退費申請書敘明原因,本會從寬認定,予以退費。

四、原能會籲請應考人,測驗當日為自主防疫者(3+4之「4」或0+7之「7」),務必依指揮中心規定,須先自行快篩且為陰性,並檢附快篩結果照片備查,方可外出應考。

五、測驗當日請配合量測體溫、全程佩戴口罩,若經勸導仍不配合者,禁止進入試場;另請現場領取及填寫健康關懷表,於第一節入場時交由監試人員回收。(附檔範例可參考,以當天發放之內容為主)

六、本次測驗不開放陪考。若有特殊需求,請事先向測驗中心申請,恕不接受現場申請。

七、應考人於測驗期間,請配合考場動線移動、保持適當社交距離,避免不必要之交談及群聚。另鼓勵應考人下載使用「臺灣社交距離App」,強化自主防疫。

八、因疫情變化快速,相關規定將滾動修正,請應考人留意本會官網公告,並保持通訊暢通。如有疑問,請聯繫測驗中心03-5303405劉小姐或本會02-22322358呂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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